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启动会暨协调员培训会
添加时间:2015-09-15 点击量:11809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市红十字会、市卫计委,于2015年6月9日在运城宾馆召开了运城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启动会暨协调员培训班,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牟方军主任、省卫生厅医政医管处王丹主任、省二院王振兴主任等专家亲临运城授课。会议由市红十字会李春叶秘书长主持,市卫生局副局长范建国、市红十字副会长李志鹏到会并讲话。
会议从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建设、人体器官捐献者医学判定标准、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信息员工作方法和技术等方面进行了培训。会议要求各地卫生部门、红十字会、各医疗单位:
一要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重要意义。开展器官捐献工作,是挽救生命、缓解供需矛盾的需要,是打击非法买卖、维护国际形象的需要,是促进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不仅有利于发展卫生事业、增进人民健康,同时,对于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要各负其责,共同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开展。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捐献、获取、见证、善后、移植等一整套工作流程中,红十字会主要从事宣传动员、报名登记、协调捐献、组织鉴定、获取见证、临终缅怀、善后救助、参与分配、备案上报等工作;卫生部门及有关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实施相关技术标准、报告潜在捐献信息、实施捐献医学鉴定以及器官获取、保存、分配、移植和后续治疗等工作;红十字会与卫生部门以及有关医疗机构只有密切配合,才能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序做好捐献、获取、善后事宜,提高捐献成功率,为建立科学、公正、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要加强宣传。宣传到位是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重要条件,红十字会、卫生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都有责任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宣传,达到“为什么捐”“到哪里捐”、“怎么捐”、“捐后怎么用”、“用了怎么样”等内容家喻户晓的效果,营造一个“器官捐献利人利己利社会”、“捐献者光荣可敬”的社会氛围,使更多的人加入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各有关医院要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信息员,要关心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广大信息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逐步积累经验,善于发现潜在捐献者,及时协助协调员做好与潜在捐献者家属的沟通、捐献前的检查、配合器官摘取、捐献善后事务等工作。
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卫生局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二甲以上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协调员、信息员共近80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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