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健康,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疾病和疫情的发生,有效降低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运城市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出紧急救助呼吁,依法接受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款物,并依据有关规定分配募捐款物;组织公众和志愿者服务团队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爱心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捐赠款物:
一、通过银行捐款:
捐赠账户:运城市红十字会
捐赠账号:0511034209200058348
开户银行:工行运城河东支行
联 系 人:胡 萌
联系电话:15535975887
转账成功后请备注捐赠人姓名/单位名称,将银行回执单和联系方式发送至运城市红十字会电子邮箱:ycswsjhhb@163.com。
二、现场捐赠: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市委市政府西楼422室
联系电话:0359-2660412
芮城县红十字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
收支情况审计报告
运城方正专审字[2020]0001号
芮城县红十字会:
我们对芮城县红十字会2020年1月31日至8月31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后附《芮城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收支专项说明》。
一、芮城县红十字会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芮城县红十字会负责编制专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芮城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芮城县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专项说明的编制过程,专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芮城县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芮城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报告使用者依据报告作出的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芮城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收支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芮城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芮城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芮城县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的总体披露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自2020年11月26日接受芮城县红十字会委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一)查阅了芮城县红十字会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县支行开设的接受捐赠对公账号04511101040005538的资金交易明细;
(二)查阅了芮城县红十字会提供的2020年1月31日12时至2020年4月2日18时的芮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爱心捐赠活动明细表并与其对公账户资金交易明细进行了核对;
(三)查阅了芮城县红十字会提供的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4月2日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对其记载的收入、支出数额进行了核对。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芮城县红十字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芮城县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收入和支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运城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地址:山西·运城 报告日期:2020年12月1日
芮城县红十字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
收支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芮城县红十字会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地址设在芮城县学府西街 。
为应对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芮城县红十字会接受了来自境内外社会各界的捐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接受的捐赠款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统筹安排使用。
二、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一) 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日,芮城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共 248 笔,金额1263972.67元,接受捐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笔,金额117.09元,合计收入249笔,金额1264089.76元。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248 笔,金额1263972.67元。
2.按捐赠人性质分类。接受单位捐赠53笔,金额863485.66元;接受个人捐赠195笔,金额400487.01元。
3.按捐赠渠道分类。通过银行转账捐赠248笔,金额1263972.67元。
4.按捐赠金额分类。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捐赠 246笔,金额 963972.67元;10万元以上的捐赠2笔,金额300000.00元。
5.按其它分类。捐款产生的利息收入1笔,金额117.09元(捐赠明细见附表1)。
(二) 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4月2日,芮城县红十字会安排使用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 1264089.76元。
1. 用于支持医疗机构、援鄂医务人员和救援队等开展疫情防控749251.66元,占捐赠资金总额的59.27%。其中:749251.66元直接拨付医疗机构用于疫情防控(具体拨付情况见附表2)。
2. 用于支持学校、社区等开展疫情防控 514838.10元(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5),占捐赠资金总额的40.73 %。
三、附件
附表1.芮城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明细表
附表2.芮城县红十字会拨付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资金情况表
附表5.芮城县红十字会支持学校和社区等疫情防控款物情况表
芮城县红十字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受芮城县红十字会委托,代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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